華隆集團翁大銘家族經營國華人壽,造成國華人壽嚴重虧損,保險安定基金向翁大銘家族求償十多億元。其中翁大銘過世後改由2子女繼承,另外翁大銘的兩名弟弟翁有銘、翁德銘,經最高法院審理後,判決眾人需負擔賠償,總計需賠償13億餘元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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